“想要做好调解工作,除了耐心,更要找到双方的症结所在,尤其是基层,四邻八乡的,大家多多少少都能扯上点关系,把话说开,心结解开了,矛盾自然而然就化解了。”
杨绿化,作为出山法庭庭长,至今已进入法院12年,先后在办公室、刑庭、民庭工作,从刑庭到民庭,转变的是身份,不变的是责任与担当。作为基层法庭庭长,他深知乡镇法庭是村民们接触法院和法官的第一道窗口,作为一名基层法官,不仅要重视结案效率,更要重视案件质量,在调解工作上下大功夫,才能让乡村群众更直观地感受到便捷、高效的司法服务。承办案件以来,杨绿化的案件调撤率、服判息诉率均居全院前列,多次被评为调解能手。
司法为民,多元调解化纠纷。
杨绿化说:对于案件当事人,得到一纸判决容易,但想要真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却需要下功夫。
李某某承包村子多户人家的土地,因市场行情原因,出租方要求提高租赁费的价格,而李某某坚持依据合同,租赁期内不涨价,由此双方产生冲突,李某某诉至法院。接手案件后,杨绿化走访村委深入调查了解到,土地租赁合同是经由他人组织与出租方签订的,李某某并未出面,很多出租方也并没有看到合同和签字,只是由他人代领承包费。鉴于该案的复杂性,杨绿化多次与李某某沟通,并联系村委,共同做双方的工作,耐心释法说理,讲述法律责任,分析案情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,对于有效合同,双方均需继续履行,对于无效合同,李某某申请撤诉,杨绿化以公平公正的态度,实现了案件的有效化解。
调解履行,能动司法显实效。
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,光山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付驻马店某建材有限公司货款40891.04元,一直拖欠未给,电话、邮寄均无法联系到光山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。为最大限度解决公司困境,促进企业健康发展,杨绿化前往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,查询光山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息,同时到该公司注册地址进行走访询问,最终在某小区建筑工地找到该公司负责人,通过一次次地做思想工作,释明责任与义务,分析法律关系,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货款一次性履行完毕,案件顺利完结。“无论调解还是判决,都只是手段,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当事人的问题,站在中立的角度,让双方实现利益最大化,令人心悦诚服。”
普法强基,法治教育入人心。
出山法庭地处偏远,紧邻山区,生活不便,为此,杨绿化将巡回法庭搬到村门口,邀请村民参与旁听,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,通过审理一案,达到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,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。同时担任法治副校长,严格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的普法责任制,多次进入校园开展“法护未来”宣传教育活动,结合生动的案例,通过通俗易懂、简洁有趣的语言,向学生们讲解电信诈骗、校园欺凌等法律常识,引导孩子们自觉遵纪守法,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民生无小事,看似寻常的一桩桩“小案”,背后其实都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热切期盼,在工作中,杨绿化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坚守人民法庭,以“小案事不小,小案不小办”的理念,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,践行“如我在诉”的能动履职理念。(冯占华 朱可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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